近日,笔者仅对洛阳市郊区法院工农法庭1991年至1997年的民事案件作简单统计,发现离婚案件占有相当比率,而且呈上升趋势。家庭的稳定性受到严峻挑战。
该法庭1991年至1997年民事案件分别为159、159、175、204、196、220、274起,而其中离婚案件分别为70、74、84、85、70、86、120起,占立案总数比率的44%、46%、48%、41.4%、36%、40%、44%。离婚率呈现出上升趋势。
据调查显示,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,在离婚案件中,60%以上公民不再认为离婚是件十分丢人的事情;30%的人认为夫妻就像“伙计”,合得来就聚,合不来就散;10%的人则认为既然走到了一起,就不能说离就离,即便是情不投意不合,也没有必要离婚,而是可以在事业或其它方面多投入一些来弥补。目前,笔者对该法庭7年中共589起离婚案件分析发现,其中调解结案451起,占立案总数的77%;而判决结案的只有138起,占立案总数的23%。离婚案件表现出以下特点:
上诉离婚只为挽回爱人的心。在589起案件中,经法院调解好的有152起,而这类案件90%以上是女方先起诉,据了解,她们大多只是希望丈夫能有所触动,而回心转意,一旦发现对方有悔改之意,她们便立即撤回起诉,给对方以“重新做人”的机会。
其次,金钱在家庭中的副作用。通过对589起离婚案件的调查,发现在要求离婚的夫妻中,40%以上是家庭条件富裕的中青年人。在家庭的困难时期,他们大多和和睦睦,富裕了却生起矛盾来,最终分道扬镳。
另外,酒是婚姻失败的催化剂。在以上30%的家庭是因为男方酗酒成性,酒后滋事、挑起事端引起家庭纠纷。
这一系列的数字告诉我们,家庭,这个温馨的港湾,正受到来自各方面波涛的冲击。同时,它也给我们以启示:生活富裕了时,不可忘了困难时,是谁与你携手共度难关;酒是粮食做的,适量对人体有一定的益处,但没有理智的饮用,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后悔莫及。